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5日 2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个人新能源设置指标有关申请的增补阐明。若在同一个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或8月1日至10月8日),举行了提交家庭申请、取消申请、个人重新申请等多次操纵,但在该同一申报期内,终极提交了个人新能源设置指标申请并通过考核的,轮候时间稳定。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先容,为相应申请人意见发起,更大水平地为个人新能源设置指标申请人提交家庭申请等提供便利,现就个人新能源设置指标有关申请作如下增补阐明。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称,个人新能源设置指标申请处于考核通过状态(申请表上方表现了轮候时间)的申请人,若在同一个申报期内(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或8月1日至10月8日),举行了提交家庭申请、取消申请、个人重新申请等多次操纵,但在该同一申报期内,终极提交了个人新能源设置指标申请并通过考核的,轮候时间稳定。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举例称,某位个人新能源指标申请处于考核通过状态的申请人,在2月1日重新申请了个人平凡指标,3月1日又重新申请了个人新能源指标,且在3月8日申报期停止时仍保持为新能源指标申请的,再次考核通事后,轮候时间稳定,他的新能源指标轮候序次不会受到影响。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还称,若某位个人新能源指标申请处于考核通过状态的申请人,2月15日以家庭单元提交申请指标后,3月1日取消了家庭申请,3月8日前再次提交了个人新能源指标申请,且在3月8日申报期停止时仍保持为新能源指标申请的,考核通事后,轮候时间稳定,他的新能源指标轮候序次不会受到影响。(中新经纬APP)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消息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网的观点和态度。 |
说点什么...